紙包不住火-3

塔娜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紙包不住火-3

塔娜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紙包不住火-3

塔娜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紙包不住火-3

塔娜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紙包不住火-3

塔娜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 
紙包不住火-2
今天我告訴我自己!
一定要咬緊牙走出去----然後挺起胸膛來----
因為只有我自己可以幫自己走過來!
面對大弟這樣荒謬的行為---
為什麼我要這樣去承接這爛攤子?
只因為我是女兒嗎?
我不是嫁出去的女兒嗎?
為什麼嫁出去的女兒在繼承財產時我就是外人--
然而說要兼負起照顧娘家責任時,就是理所當然的事!
姪子才16歲不到---現在已經在麵包店當學徒開始打工---
我讓兒子去愛買打工時還比他大1歲多
然而---這樣小就要承接起照顧家庭的部份責任!
情何以堪呀!
該死!這是一個怎麼樣的父親---
從小我爸爸把姪子當寶一樣的疼!
並不是因為他是長孫而是在他提早來到人間時--
所受的數次腸胃手術及時常生病的幼兒階段很難照料,
在他住在彰基那近3個月後接回家時,頭還是歪斜一邊的模樣,
還是讓人記憶猶新的呈現著----轉眼間已經是這樣大了!
在我住在娘家那8年裡
除了前2年沒有給家裡費用外
先生從金門退伍後就在8月底,到田中某私立高職教資訊科開始,
我在中山路的家做起一個玻璃櫃的飾品生意
每個月我們夫妻給爸爸1萬元房租、媽媽1萬元生活津貼,
這不包括我每個月支出的水電及電話費及房屋稅、地價稅也是我繳的。
我總認為自己是嫁出的女兒,所以應該支付這些
但是大弟呢?他們住家裡、用家裡、
連我們共住一棟樓水電及房屋稅、地價稅也是我繳的!
直到有一天---
我們2個夫妻因為這件事而決定在外面買房子----
大弟突發奇想跟人要去大陸投資做生意,
但是沒有資金所以慫恿媽媽,把名下惠明街的房子過戶給他,
讓弟媳在警務那裡低利貸款--讓他去闖一片天---
其實是種下往後婚姻及家庭悲觀的開始---
因為他骨子裡的劣根性根本無法控制---開始又作祟---
因為我曾經跟爸爸說:這樣沒有目標的單幫客不可能賺到甚麼錢?
反而會一直投資許多的現金變成一堆銷售不出去的滯銷貨而已!
因為這樣他就藉著酒意爭大眼拿著菜刀追殺著我----
連先生也被這突發的舉動驚嚇到---
所以連忙跟我道德勸說要儘快搬離惠明街----
未來的幾個月中我們2個人開始看成屋----


塔娜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紙包不住火-2

塔娜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紙包不住火-2

塔娜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紙包不住火-2

塔娜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 
 
如果我死了!請別為我唱悲傷的歌跟掉淚!之二
我的老朋友、朋友、客人们、學生们、泰網上、部落格的網友们
謝謝你、妳們一直陪同我走人生的路---
雖然我們不常見面或是從未謀面--
卻這樣相信及支持我--
讓我在工作上有可以繳貸款的收入,還有妳們熱心地愛護我---
但是謝謝妳願意相信我並且一直給我打氣加油!
讓我在漫漫人生路上有這樣精彩的過程---
不枉費我這走一遭的人生---
而網友们--說真的--妳們要自己救自己吧!
很抱歉我以後也許再也無法提出我個人的協助了!
太依賴別人甚至於只相信別人的說詞或感覺的人--
說真的--真的是笨蛋!因為自己有理智可以憑斷--
而妳為什麼不用用自己的大腦呀!
老是問別人怎麼辦就真的能解決嗎?
遇到真心想幫忙還是幸運--遇到講話諷刺、尖酸、刻薄---
不就自討苦吃了!

塔娜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如果我死了!請別為我唱悲傷的歌跟掉淚!之一
如果真的有這麼樣的一天到來---
親愛的老公跟兒子--還有我來不及照顧長大的姪子
你們要原諒妻子、媽媽、姑姑的無奈--
因為我是多麼不捨--多麼不願意就這樣離開--
但是今晚我一定要把事情先在這裡說清楚--
然後才能安心地離開--不在這塵世徘徊無法轉身離開---
老公:你把登記在我名下的中山路那塊4坪地的3/1直接給兒子繼承--
而在建國路的房子把它賣掉--償還銀行的貸款--
你惠明街可以拿我的保險理賠來償還--
然後過戶給兒子--暫時讓我媽媽跟姪子兒子他們有棲身之地。
麻煩你回台中市去陪婆婆盡為人子女的孝道
兒子他已經要長大了--
我相信他可以成熟地照顧自己並且升學上去
而你也應該放下這裡
去做你自己一直想做的事
不用為了我窩在這裡
有機會遇到合適的對象就再結婚
讓她可以照顧你陪你過未來的歲月
你為了我--已經盡你的心力--
我雖然沒有能給你舒適的環境跟能力
但是你所給過我的---我知道也萬分珍惜!
還有謝謝你這樣包容我的任性跟雞婆
甚至於容忍我對婆婆的態度
不管19年她們怎麼樣對待我
都是過去式--
還有老公這件事要拜託你了!
前2週我告訴你我所要的後事處理方法--你要做到喔!
不用在家擺家祭--直接找祥恩吳經理--
請他協助你幫忙處理我的後事就可以--
如果真的不能把我的骨灰
一半灑巴里島的海神廟海邊〈找大林幫忙〉
一半灑芭達雅海邊〈找阿BOY幫忙〉
那就把我送到爸爸那裡--讓我可以陪同他---
老公謝謝你!我愛你喔!
親愛的兒子
雖然你只有19歲--但是媽媽要這裡拜託你!
媽媽麻煩你照顧外婆!
然後跟岳峰2個表兄弟要齊心
要好好照顧到他滿20歲成年之後---
中山路那塊地一定不可以賣
無論發生任何事都不可以--知道嗎?
等岳峰滿20歲你要過戶給他
這是我做姑姑的承諾--明白嗎?
如果在20歲前有人要蓋房子時
不要賣給他而是跟他切結分房屋既可!
這件事情你要請爸爸出面去談?
不要讓舅舅插手--知道嗎?
在你高職媽媽要你去愛買打工
你在這裡所有的付出都獲得主管及同事間的稱讚!
媽媽心理很驕傲跟高興--真的---
媽媽要你先吃點苦,謝謝你瞭解及體諒我!
還常幫我按摩肩膀--替我照顧4隻小狗---
踏入社會體驗一下工作的辛苦間有多少?
是因為媽媽預知無法照顧你到長大
結婚、生子、聽孫子叫我奶奶?
還有將來娶一個會理家的女孩--
能照顧外婆煮飯洗衣帶小孩就可以
你跟岳峰2個人要加油喔!
跟岳峰2個人一定要親如自家兄弟--明白嗎?
別像我對阿舅這樣無法信任---
兒子!別怕--媽媽無法再保護你!
你一定要謹言慎行!
要愛護自己身體上的健康!
媽媽愛你喔!我的心肝寶貝!

塔娜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

如果我死了!請別為我唱悲傷的歌跟掉淚!之二

塔娜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Blog Stats
⚠️

成人內容提醒
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
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