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接到娘家媽媽電話,
說是已經看好房子要購買了
叫我把錢還給她
921地震之後媽媽主動借我50萬
〈她說是55萬,算利息好了應該給!〉
⋯⋯ 之後我每個月都會還給爸爸錢
兩年多--還了30萬
現在說這樣不算
不是還她的,是我給爸爸的。
還說我爸交代要我還20萬

回過頭去看!
結婚時沒有嫁妝--只給一條細金項鍊+墜片
婚後住娘家
給爸爸一萬媽媽一萬
水電、房屋稅、地價稅是我们夫妻繳的!

連中山路的電話費也是我繳的--都是我在用所以我繳是應該的!
算一算比外面租房子還貴ㄟ
好像是!絕對是!肯定是!

無論別人怎麼樣看我?
說真心話!20萬給她之後
真希望永遠都不要再見到她及外面那個所謂的乾兒子--

在別人眼中我當領隊是塊肥肉
總認為賺許多錢
如果不是一直拼命工作
不會承受著莫大壓力--長出腫瘤要開刀
如果沒及早開刀發現癌細胞
再加上努力調理自己身體狀況

我這樣努力以赴地工作及付出?
所賺的錢非常辛苦
每個月除了生活費外還有大樓管理費、貸款要繳?
旅遊業起起落落不見得穩定收入
心理就算著急也無法強求甚麼?
若不是老天爺憐我、媽祖保佑我、客人照顧我給我團做
過去這11年都是大家的愛戴及支持讓我活下來
對生命無所求?無所怨?
有誰真正瞭解明白內心深處之癥結何在?

晚上跟先生說--我們搬家好嗎?
搬離開員林遠遠地---永遠不要回來--
永遠不要跟娘家人來往!
先生搖搖頭搖搖手--說這對我是不可能的---

我要挺起胸膛來!
我要無畏無懼往前行!
我要離開台灣永遠都不要回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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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塔娜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