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些日子回了一個知識+的帖


與大家一同分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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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請問華泰和雄獅去張家界哪一間的品質比較好呢?


因為我在這兩間看到張家界的行程,兩邊看起來都不錯,價錢也差不多


不知道這兩間在大陸張家界這塊的旅遊品質如何?


還煩請各位大大解答謝謝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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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今年3-9月帶4團張家界團經驗與你分享


1-團費中要先看是否有購物站


建議走無購物站


以免掃興


 


2-豪華團飯店以5星為主


多半長沙會在市區外--這樣的格局絕對優


張家界市區及武陵源景區也是新的5星飯店


格局很新潁及早餐優秀許多


全程餐標在50-80左右就可以


因為在這裡無海--所以海鮮較不多


所有的海鮮都是搭飛機或車來的


自然冷凍居多


每餐有魚-雞-肉就是最好的給你吃了


湘西特色就是重油重辣重口味


不過台灣團都會以清淡為主


  


超值團飯店是準4星


在張家界4星都很舊就算重新裝潢過也是差


早餐更是草率及簡單


其中還要求必須在飯店用2餐


就真的無言以對居多


同樣是四星餐標就在30左右


同樣每餐有魚-雞-肉就是--菜色也算可以的


仍然是湘西特色就是重油重辣重口味


不過台灣團都會以清淡為主


 


3-請看行程中以下是否有包括


天門山纜車+環保公車


天空布道鞋套10人民幣+十里畫廊小火車來回20人民幣


鳳凰古城套票


愛晚亭電瓶車來回30人民幣-


其他行程只要是張家界景區都包括了


 


自費項目湘西秀1000台幣-狐仙秀1800台幣-按摩500台幣


 


4-我是一名專帶大陸線的專業領隊


旅行社安排帶團不是領隊或導遊最大


而是合約書最大


合約裡沒有的行程不能加送給你


合約裡有的行程一定要走完


導遊領隊都是執行合約內容的人


說導遊欺壓台灣人或說台灣領隊壓不住導遊這種話


在我帶團中從來沒有發生過


因為互相尊重是要的


張家界的導遊多半以土家族人居多個性較大而化之


加上民族性會覺得他們粗俗有土匪特性


但是個人認為這樣同時也是一種特色


我們要懂得欣賞及接受這樣的特性


自然就會份外覺得他們那種純真的土性子了


 


也有來自長沙或其他地區的漢族人


這些人當然就較文明些文化素質也較好


但無論是誰當導遊


就麻煩旅客要參加旅行社推薦的自費行程


因為這是當地旅行社交付給導遊的任務


讓導遊好做事就是給自己方便跟快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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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在知識+回帖的緣故


不定時常收到網友的來函詢問旅遊上的事項


以泰國、巴里島、九寨溝、張家界、桂林、北京尤其之多


 僅以我所知道的據實以告


日子久了!


會有網友問某位知識+的自稱旅行社業務怎麼樣?


或是這旅行社的旅行團透過我可以減價嗎?


說誰是誰?認不認識?


多半是知道及認識的


知識+那些釣客不用問我--


自己看看他與她貼的回帖都是千篇一律的


不難知道是閒閒沒看清楚帖子問些甚麼?


就一味地將制式化的回帖--重覆使用!


還有少數幾位自認為自己自助旅遊大陸經驗豐富


老是回答旅行社的領隊導遊如何欺騙團員?


又是推諉旅行社的作為


宛如自己是多瞭解旅遊業的市場規範


說實在的--如果這樣行為什麼還這樣腐蝕思考邏輯


根本無法與現實結合--真的體會其中旅遊業運作之苦衷!


另外那些利用網路部落格及號稱旅遊專家的人


承接及招攬旅行團業務


表面上看來是以經驗服務大眾


實際上是嚴重違反非旅行社業務從事旅遊業務工作


希望別太相信網路的點閱率


連正規的旅行社都有良莠不齊的情況發生


所以一定要仔細多瞭解


記得2008年觀光局有篇新聞稿是這樣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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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觀光業務組長張錫聰表示,近來有詐騙集團假冒合法旅行社名義,在網路販售旅遊行程,觀光局因此注意到網路上其他問題。觀光局發現,有很多所謂旅遊達人、玩家、工作室,在網路開設部落格,實際上是藉此包裝行程,招攬生意。


     違規經營旅行業務 罰卅萬


     張錫聰指出,根據《旅行業管理規則》,合法旅行社用網路招攬生意時,要留下旅行社名稱、地址、電話、註冊編號及代表人姓名資訊。但很多自稱旅遊達人者的部落格不但辦起招團、收團費及訂旅館或機票等旅遊業務,並向團員收取「服務費」,卻都欠缺此方面資料,屬違法行為


     但有些旅遊達人在部落格上的經驗談確實獲得很多網友迴響,進而要求「達人帶隊」一起去玩,也違法嗎?張錫聰表示,如果這位達人自願帶隊前往,完全不收任何額外費用,就沒問題。如果收了旅費之外的費用,形同經營旅行業務卻沒有相關執照,就是違規。依《發展觀光條例》,無旅行業執照卻經營旅行業務,可罰卅萬元。


      行政院消保會督導組組長劉清芳提醒,旅遊達人雖出國旅遊經驗豐富、路線與景點規劃很好,但這種個人招攬方式風險大,若私吞民眾的錢,就要不回來。若所謂的旅遊達人借用合法公司執照,或以籌備處名義販售旅遊商品,更屬「無照營業」的非法行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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